我于2011年12月29日在建行营业部取钱时将一台笔记本电脑遗失,感谢保安员黄朝华拾到后归还;感谢保安员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拾金不昧的精神,值得广大市民学习。(奖100元现金)
王赐权
2011年12月30日